會員權益說明

歡迎您加入台灣林內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之消費者會員,為保障您的權益,請於註冊成為本公司會員及使用本網站所有服務前,詳細閱讀會員權益說明(消費者版),以下稱「本規範」之所有內容。提醒您,當您勾選「同意」時,即視同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遵守本公司網站中相關之會員規範。

請注意,「本公司」將保留不定時新增、修改本規範之權利,本規範之內容皆以最新修正且公佈於本公司網站及相關網頁之條款為準,不另作個別的通知,除有特別聲明外,修訂內容將自公佈之日起生效,會員應遵守最新修改之會員規範條款。如果會員不同意修改的內容,請勿繼續使用 「本公司官方網站」所提供之服務。會員於任何修改或變更後繼續使用本網站服務時,視為會員已瞭解並同意接受該等修改或變更。

●會員及服務條款:

  第一條:會員註冊

  1. 會員註冊申請時,應按照本公司網站所規定之程序,填寫必要之註冊項目並送出,經本公司依相關規定審核通過後,即完成會員註冊。
  2. 會員註冊的對象,需為在中華民國國內居住的個人。
  3. 民法上之未成年進行會員註冊時,事前需徵得家長或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本公司於必要時可請會員、其家長或法定代理人出具同意之書面。
  4. 本公司在下列情形,有權拒絕您的會員註冊,或者取消會員資格,並且得不公開理由。

     (1) 會員註冊申請時,對於必要註冊事項,有虛偽不實、刻意隱匿、冒用他人名義或就必要資料提供不完全時

     (2) 會員註冊申請者,過去曾因違反會員規章導致本服務功能全部或者部份被停止使用, 或者曾是被取消會員資格者

     (3) 會員註冊申請者已經註冊為會員

     (4) 會員註冊申請者實際上不存在時

     (5) 其他基於本公司判斷,審核為不通過會員註冊者

   第二條: 註冊事項的變更申請

     1. 會員註冊後,如其地址、姓名、電子郵件地址、或其他足以識別會員個人之資料等發生變更時,請會員盡快透過本公司網站所刊載的方法,向本公司提出變更申請。

     2. 如果因會員未及時申請前款的變更,導致會員權益受損時,本公司概不負擔任何責任。

    第三條: 會員帳號等的使用和管理

    1. 會員需根據本規範,本公司所制定的各種規定及本公司所發出的通知,或者在網站所刊載的使用方法,使用會員帳號。
    2. 一名會員只可使用一個會員帳號,不可使用多個會員帳號。
    3. 會員需小心保管和管理自己的會員帳號與密碼等,不可公開給他人。
    4. 無論是有償或者無償,會員都不可將自己的會員帳號轉讓、租借給他人,或以任何形式提供他人使用。
    5. 以會員帳號使用本公司官方網站所提供之服務及其他利用本公司官方網站之一切行為,均視為擁有該會員帳號的會員自身的利用和行為。如會員帳號被他人使用而造成該會員權益受損害時,除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外,本公司概不擔負擔任何責任。
    6. 會員如忘記會員帳號,或發現其會員帳號遭他人盜用時,請立刻通知本公司。

    第四條 : 對會員的通知和聯絡

1.     本公司向會員通知或者聯絡時,會根據該會員註冊所提供的資料,採用電子郵件、手機簡訊、郵寄紙本文件、電話、當面訪問等適當方式進行。

2.     本公司對全會員進行通知時,可在本網站內告知,視為對會員通知和聯絡。

    第五條:本服務

         ※「本服務」是指經過會員帳號等個人認證後可以使用的所有服務。

1.    有關本服務的內容和使用方法等資訊,以在本網站刊登之內容為準。

2.     本公司可在未事前通知會員的情況下,保有對本服務的內容進行追加、變更或者部份終止之權利。

3.     本公司可以在沒有事前通知會員的情況下,保有停止提供本服務的全部或者部份的權利。

    第六條:會員在本服務使用上的責任

1.    會員在利用本服務時,如導致與他人發生糾紛,應由該會員自行承擔相關責任及費用。

2.     會員在利用本服務時,如因故意或過失,導致本公司或第三人之損害時,應由該會員全額賠償本公司或第三人之損害。

    第七條:服務利用的停止和會員註冊的取消

    1. 會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則本公司可不經事前通知,立刻停止該會員所享有本服務部份或全部,或者取消該會員的會員資格。

               (1) 會員對於必要註冊事項,有有虛假不實、刻意隱匿、冒用他人名義,或就必要資料提供不完全時

               (2) 違反本規範及本公司就本服務所頒定之各項規定時

               (3) 會員經本公司審核認定有妨礙本服務及其所附帶服務之行為 ,或有其他經本公司審核認定之不適當型時 

               (4 ) 本公司審核認定有其他合理之理由時

    1. 根據本條及次條被取消會員資格者,該會員無法利用本服務。

   第八條:個人資料運用 

1.     會員如有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規定行使相關權利之必要時,請向本公司網站所載明的聯絡窗口,依照指定的方法提出申請後,本公司會及時回應申請。惟請注意,如會員係向本公司提出終止其個人資料之使用或要求本公司刪除會員之個人資料時,將無法繼續使用本服務的全部或者部份。(聯絡窗口:台灣林內工業股份有限公司_行銷部rinnaifamily@rinnai.com.tw

2.     會員理解並同意,如不願向本公司提供其個人資料,則可能會無法使用本網站服務之全部或部份服務。

3.     因同意本規範而申請成為會員者,本公司會員所提供之個人資料,用於以下之特定目的:會員管理與服務、商業與技術資訊分析、行銷(販促活動)之進行及調查、客戶服務與維修、統計調查與數據分析、資訊與資料庫管理、為履行契約目的範圍內之各事項分析、其他和商品相關的使用和嗜好傾向數據分析、及相關服務之提供等,且將依照當時之技術水準,盡可能以無法特定會員人別的方法,進行去識別化之加工處理後後,提供本公司內部使用,提供予第三人或者第三方公開。

 

 第九條: 退會

1.     會員希望退會時,每一個會員帳號都要按照規定的方法通知本公司,在本公司完成退會手續之日起,失去會員資格。
※規定通知方式如下:

會員提出要求退會的場合,向網站等所標示出的聯絡窗口,依照指定的方法提出申請後,本公司將回應申請。

2.     完成退會程序後,本公司將刪除已退會之會員資料

 

  第十條:法律管轄及適用

1.     本規範之解釋、成立生效及適用,均以中華民國法令為準據法。

因本規範所發生之訴訟,以台灣桃園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不得牴觸民事訴訟法第436條之9本文之規定。

                                      

                                      台灣林內工業股份有限公司